产品保证
升力向客户保证,除非另有规定,自发货日后九十(90)天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无工艺或材料缺陷。自购买日后九十(90)天内,如客户发现缺陷,由升力选择换货或维修。同时须附上发票和相关文件。
产品在材料上或工艺上是否存在缺陷,由升力确定。维修或换货是升力对客户可能提供的全部补偿。除上述保证外,升力未做出任何其他保证。
对于因目录产品误用、目录产品选择不当或应用不当而发生的目录产品缺陷索赔或保证索赔,升力不承担任何责任。除升力或产品的制造商明确做出的保证外,升力未做出适用法律规定以外的任何默示或其它的保证。
产品保证服务范围
必须持有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如发票遗失或客户要求重开发票,则客户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提供升力。
1、换同样数量单价产品不限,无需更换发票
2、换不同数量单价产品,普通发票,退还原件,开具新的发票
增值税发票 如当月所开且未经认证,退还原件,开具新发票如原件已认证,需提供客户所在地税务局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开具《发票申请单》。由于税务局对销货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有所限制,处理时间较长,建议客户将发票认证后,按2办理
维修服务
符合上述条件者,原则上客户应携带相关证明及货物至升力客户服务网点办理退换货及维修服务;如特殊情况需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退回的货物,需在发运前与升力客户服务网点确认取得受理号,否则恕不接受;如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客户方承担;由升力原因导致的退换货及维修,运费由升力承担。
因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必须在原开票之日起90天内操作。
备件服务
升力配有备品和备件中心库,为您做好完备的产品备件服务,同时将为售出的产品,提供10年的配件供应保证。